空調系統由空調主機、制冷劑管路系統和電氣控制系統三部分組成。在運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下列情況時,應視為不正常現象:
(1) 壓縮空氣壓力低于0.15MPa;或壓縮機排氣溫度高于40°C(當環境氣溫為0°C以下);
(2) 制冷劑的液位下降到安全值的下限附近且蒸發器表面結露面積超過50%;
(3) 電機電流大于額定值的1.5倍;
(4) 室內外溫差達到30°以上;
(5) 系統有異常振動及噪聲等其它不正常的響聲和氣味出現.如室內風機運轉正常而室外機電機過熱發出焦臭味或其它異響等現象均屬不正常狀態。
1. 當上述第(1)、(2)、(3),條所列條件同時存在時應及時停機檢修。若因設備損壞造成不能正常運行則必須更換新件后才能重新投入運行使用。
2. 若系統中無泄漏點但系統的流量小于設計流量的30%,此時需檢查冷卻水循環泵的出口閥是否打開以及水泵是否正常工作。另外還需注意觀察冷凍機油管是否有滲漏的情況產生。
3. 在維修中應注意以下幾點:1對機組各部件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2按圖紙要求測量并記錄各種儀表參數。3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控制柜內的元件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