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涂作業時,如果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即為不正常現象:
(1)加熱指示燈不閃;
(2)溫度過高或過低(一般不超過60°C);
(3)噴槍不能移動。
當以上任何一種發生時應立即停止噴涂操作并及時檢查原因及排除方法如下:
1.加熱開關未接通電源;
2.溫控儀失靈、損壞等造成控溫失控;
3.電熱管燒壞導致發熱元件過熱而自動斷電保護電路動作引起火災報警器鳴叫。
4.線路短路或斷路使控制板無法正常工作而引起火災報警器鳴叫。
5.其它非正常因素引起的火災事故如電焊火花過大、靜電打火等情況造成的火災報警裝置的誤報。
6.在噴涂前應先對工件進行預熱處理后再開始噴涂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