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日燃氣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交了《關于對全資子公司廣東紅日熱能技術有限公司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17】0381號),要求補充披露以下內容: 報告期內,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 廣東紅日熱能技術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分別為1,911.00萬元和 1,803.90 萬元;凈利潤為-2,410.40萬 元。根據上述數據及同行業可比上市企業相關財務指標情況,請說明 1、結合銷售模式以及產品特點等說明你司的銷售收入與利潤水平是否匹配?2、對比你司與其他競爭對手的產品性能參數并分析其市場競爭力是否存在差異性?3、請你公司進一步詳細描述下表中所列產品的具體功能特性、適用場景及其主要客戶群體等信息。(一)主營業務構成
1、業務簡介
(1)家用熱水器系列
(2)商用熱水爐系列產品(3)空氣源熱泵采暖設備(4)電加熱鍋爐(5)太陽能集熱器(6)其他新型能源應用系統
2、經營范圍
從事家用電器研發生產、批發零售及相關配套服務;新能源開發和應用研究及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
二、關聯交易概述
公司與浙江華通機電制造有限公司于2014 年11 月28 日共同設立合資公司—— 浙江紅日電器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浙 江紅日為",注冊資本人民幣5,000 萬元)。目前該公司已取得國家頒發的營業執照等相關資質證書,主要從事家電配件的生產加工和銷售等業務。因生產經營需要,公司在2015 年度至2018年度累計發生各類日常關聯采購金額合計約為6,500.50萬元人民幣。具體情況如下:
三 、關聯關系介紹
本公司直接持有粵東電氣99.99%股權,間接控制粵東與浙能集團所持的紅日和浙能的股份表決權比例均為100%。因此本項投資屬于同一實際控制人下的合并報表范圍之內。
四、本次擬簽訂的主要合同的主要內容
由于我單位生產的燃氣壁掛式快速熱水器具有節能環保等優點,且符合當前我國環保政策的要求,故在市場上具有較強的競爭優勢,同時為了滿足市場的需求,我公司決定繼續加大對該款機型的生產和推廣力度,現就后續該機型的發展規劃達成協議約定如下:
1.合作期限
2. 合作方式及條件
1)雙方同意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進行購買或定制安裝調試等服務。2)我方將按照約定的價格向貴方提供相應的商品和技術支持。3)若甲方未按期支付貨款時則需承擔相應違約責任。4) 甲乙雙方的義務均以書面形式明確界定。5) 乙方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享有優先受讓的權利,選擇乙方提供的商品的品種規格型號的權利以及在同等條件下有獲得優惠的價格和服務的選擇機會。6) 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其他商業道德原則。7)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