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對康佳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中小板關注函【2016】第426號)。根據該關注函的要求及公司的自查情況說明如下: 一、請結合上述事項說明你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是否及時準確。 回復: 1、經核實,2016年度報告顯示,2015年末和2014年底你司未發生重大資產重組等影響2015年年報數據的情形;截至目前尚未發現存在應予以更正而未更正的錯誤或遺漏之處。2016年度報告中不存在虛假記載或者誤導性陳述的情況。2、我公司與相關中介機構已按照深交所相關規定要求就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并提交申請文件等相關材料。3、由于本公告所述原因導致財務指標與歷史業績相比出現較大差異是正常波動現象。4、截止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除 2015 年度因合并范圍變化引起凈利下降之外,其他各期經營狀況良好且穩定增長。2015年和2013年的凈利潤分別為人民幣2.03億元 和 1.57億元。2014年經審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每股收益為0.27元股,2014 年末總資產約為 46.15億 元, 凈負債率僅為 5.28% ,遠優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 司的水平 。 二、根據你 公司提供的資料并經查詢分析后認為,請你 公司補充說明以下內容 :
1、 請提供最近三年內是否存在被證券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或者在行政處罰有效期內的情形 ;
2、 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廣東華寶通訊有限公司 (以 下簡稱 " 廣東 華 寶 ) 在 2013 、 2014 兩年均處于虧損狀態,但該公司仍繼續向關聯方采購原材料并進行銷售的行為是否符合 《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
3、 根據 深圳交易所問詢意見書 要求以及 經 核 對 本 公 告 的 相關 內 容 之 后 現 場 調 查 情 況 表 明,你 公司 子 1 - 2 分廠在 2012 ~ 201 6 三年間一直處在盈利狀態的合理性 及 其 與 其他子1分廠之間盈虧關系? 4、 關于你 公司 子 3- 5 分廠的運營現狀,其生產規模較小的原因及其生產經營活動是否正常運行等情況?
5、 對于以上問題,我們將在后續工作中進行核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