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房改造未辦證的處理方式較為復雜,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而有所區別。一般來說,未辦證的改造有以下兩種情況:
1. 已經完成改造但未辦理相關手續
該情況下,需要業主先辦理相關手續,包括設計方案審批、施工許可證、施工工程竣工驗收等手續。此時需要向相關部門申請辦理,如市政工程管理局、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等。業主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如房屋所有權證、施工圖設計申請表、施工許可證申請表等。經過審核通過后,可以辦理相關手續,獲得改造合法化的資格。
2. 正在進行改造但未辦理相關手續
該情況下,需要業主立即停工,并向相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否則,將可能受到行政處罰,導致工程無法繼續進行。此時需要聯系當地的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向該部門提供施工圖紙,申請設計方案審批和施工許可證。此外,還需要提交驗收報告,并邀請相關部門對改造工程進行驗收。如果經驗收合格,就可以辦理竣工驗收手續,獲得改造合法化的資格。
綜上所述,未辦證的舊房改造處理方式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但是一定要盡早與相關部門聯系,盡快辦理相關手續,避免因未辦證而導致的不必要的損失和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