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復印機合同
甲方:(修理復印機的單位名稱)
乙方:(維修公司的名稱)
為保證甲方的復印機工作正常,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維修復印機合同。
一、維修范圍
本合同所述維修范圍為甲方所屬復印機的故障診斷、維修調試以及更換耗材等。
二、維修服務內容
1.甲方的復印機出現故障,應立即與乙方聯系,并詳細說明故障情況,乙方應在收到甲方報修需求后及時給予響應。
2.維修人員在服務中應秉持客戶至上、盡職盡責的態度,對甲方的復印機盡最大努力進行診斷和維修。
3.維修完成后,乙方應測試甲方復印機的功能,直至驗證其正常運轉后,方可離開現場。
三、維修合同履行期限和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結束。
2.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復印機出現故障,乙方承擔維修責任,無論故障出現的時間、地點,均應及時給予響應。
四、維修費用
1.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費用標準支付維修費用,如發生額外的費用,需要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
2.維修費用包括維修人員上門服務費、零配件更換費用、代碼重置等費用,但不包括運輸費用。
五,維修風險
1.修理維護過程中出現的任何故障和問題由維修方負責解決。
2.由于甲方自身因素造成的問題,需要追加收費。
六、維修合同解除
1.經協商兩方同意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2.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乙方需要按照實際維修情況進行費用結算。
七、爭議處理
1.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
2.如出現本合同履行中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可向當地有權機關解決。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