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東芝公司宣布其在過去7年中,虛高約1520億日元(約合12.4億美元)的營業利潤,數次重組和派發股息所產生的利潤被計入了真實的業績中。這一事件被稱為“東芝財務丑聞”。
造成這一事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組織文化問題
東芝公司一貫以“采納現場意見”、“挑戰創新”的企業文化聞名,但其內部卻存在相當多的財務欺詐行為。由于公司高管對假報告和財務造假采取了“讓我們假裝沒有看到”、“問題不大,不必擔心”等消極態度,導致組織文化失衡,產生了一種“功利主義”和“結果至上”的氛圍。
2.內部控制不健全
東芝公司在內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漏洞,審計制度和內部管控機制不完善,導致財務報告審核不嚴格,員工被迫從事虛報銷售、推遲確認支出等造假行為。由于分管審計工作的財務人員缺乏專業的觀察力和判斷力,加上內部審計機構制度混亂,難以有效監管企業內部的財務行為,使得企業財務報告失去了真實性和可靠性。
3.業績壓力和管理缺陷
東芝公司一直致力于擴大經營規模,希望實現公司的長期發展。然而由于競爭激烈,業績壓力不斷增加,加上管理層的短期利益計劃,公司的內部管理機制出現缺陷,標準化工作和審核工作不夠嚴密,直接導致了財務報告不實。
4.內外部投資者與監管機構的失望
財務虛假事件不僅損害了東芝公司的形象,也讓其股東和投資者蒙受了巨大的損失。此外,監管機構也對東芝公司的行為表示失望,日本財務廳和東京證券交易所紛紛出面要求東芝公司進行調查和整改,對公司形象及未來發展帶來極大影響。
綜上,東芝公司財務丑聞的根源在于其內部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和財務報告審核制度的缺陷,同時也揭示了企業文化及管理層短視的問題。作為一家市值超過2萬億日元的大型企業,東芝公司應該引以為戒,加強內部控制、建立健全的企業文化和經營理念,提高全員風險意識,增強企業責任感和社會責任感。